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程序如何?
XX同志:
您好!
您所咨询的问题,现答复如下:
申报我省无公害农产品的办法如下:
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在良好的生产环境条件下,农产品中的重金属、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控制在允许限量内,无污染、安全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总称。包括粮食、食用油料、蔬菜、果品、茶叶、食用菌、蜂蜜、畜禽产品、养殖的水生动植物和野生天然食品等。
农业生产者向当地(县、市、区等)县级农业生态环保机构提出申请,县级农业生态环保机构接受申请后,对所申报产品的产地进行环境质量初步调查,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的报省农业环保总站(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机构);经省农业环保总站对生产环境监测和农产品检测合格后,报省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批准,颁发“安徽无公害农产品”标志和证书。“安徽无公害农产品”标志是经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,是用以证明我省无污染、安全的农产品的专门标识,具有专利性、法定性和唯一性。有无“安徽无公害农产品”质量证明商标是区别无公害农产品与一般农产品的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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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内容,仅供参考。